无障碍阅读

关于加强大件运输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索引号: ZDDBG180828 发文字号: 陕交函〔2011〕78号
发布机构: 厅办公室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关于加强大件运输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主题分类: 陕交函文件 发布日期: 2011-02-12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宝汉公司:
 2011年1月29日,西安安航大件运输有限公司承运的西电集团车货总重为442吨的变压器设备在运输过程中,由于运输单位对车辆检修不到位,在行驶至方家村立交上行绕城高速时,车辆刹车气路内部凝冰堵塞,不能前行,造成绕城高速下行西临高速入口发生长时间拥堵,被新闻媒体曝光。1月30日,该车行驶至关中环线距离西铜高速入口约50米处时,由于操作人员疏忽,车辆框架梁后侧吊带底梁与道路隔离墙发生撞击,造成吊带撕裂,运输的特大型变压器掉落地面,对道路和设备均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损坏,严重影响了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和国家重点项目建设工期。
 以上两起事故发生后,省厅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有关单位做好现场交通疏导工作,并配合设备生产单位和运输单位查找问题原因。值得庆幸的是,此次事故发生在路基段,若发生在桥梁隧道路段,桥梁将严重受损甚至垮塌,隧道将全面中断交通,并有可能引发重特大安全事故,后果不堪设想。以上两起事故,暴露出交通运输部门在大件运输监管工作中还存在薄弱环节,为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路基础设施安全,现就加强大件运输监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大件运输许可单位要进一步细化对超限运输申请资料的审核工作,特别是对运输单位提交的运输方案要严格审查,进一步落实运输安全责任。
 二、大件运输监护人员在起运前应督促运输单位对车辆技术状况进行详细检查,对驾驶员及随车人员加强安全教育,在运输过程中要加强安全监管和监护衔接,确保大件运输车辆始终处于监控状态,最大限度确保人、车、路及设备的安全。
 三、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及运营管理单位应加强对所辖路段内各施工作业面及平交道口管理,规范设置各类标志标牌,为运输车辆提供优质服务。
 四、大件运输监护要严格落实责任,实施痕迹化管理,因责任不落实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出现保畅问题的,或被媒体曝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省厅将严肃问责。
 专此通知。


二○一一年二月十二日

分享到:
Copyright © 2019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版权所有 陕ICP备:05009021号 网站标识码:6100000013

地址:西安市唐延路6号 邮编:710075

建议您使用IE9以上版本或其它支持Html5的浏览器进行浏览

值班室电话:029-88869099 传真:029-88869011 电子邮件:jtt@shaanxi.gov.cn

关闭